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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    
  欲報考司特、高普、地特、行政警察等類科之考生。

  適用時間    
  無限制

  使用功效    
  快速掌握行政法體系、命題重點,快速複習,掌握爭點。

  改版差異    
  新增試題及修訂內容

本書特色

  本書將行政法大量豐富的學說、實務見解等文獻資料,予以詳細蒐羅整理後,再置入各章節適當之處,除了節省考生自行收集資料之時間,更可避免有僅讀一家學說而見樹不見林之憾。

  此外,本書最大之特色,即在旁側放入大量白話解說,此些解說大部分是筆者學習研究行政法十數載所得之心得,也是筆者自己研讀行政法之心法,目的除了讓讀者可較白話的理解學者與實務見解間抽象之文字用語,更是要叮嚀與提供讀者們思考行政法的正確方向與觀念,並收如同上課般,有老師隨行在側講說之感,以收學習之最大效益。

  最後,本書亦特別設計許多相關表格,幫助讀者好讀、好記憶,並藉此釐清與比較許多行政法上之重要觀念,以免讀者因觀念錯誤而多走許多冤枉路。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呂晟


  補教名師
  國立大學法學碩士
  公務人員培訓課程教材編撰
  律師高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目錄

緒  論 001

Part1-行政法的準備方式 003
壹、前言 003
貳、鳥瞰行政法 005
參、學習方式 007
肆、後記 009

Part2-行政法解題思維流程 011
壹、申論題型範題 013
貳、選擇題型範題 014

第一章  行政之基本概念 015
第一節 行政之意義 019
壹、組織意義的行政 019
貳、形式意義的行政 019
參、實質意義的行政 020
第二節 行政之特徵 025
壹、形成性與總體性 025
貳、公益性 026
參、積極性與主動性 026
肆、法支配性 026
伍、行政一體 026
第三節 行政之分類 027
壹、依行政之目的與任務為分類 027
貳、依行政之手段與對人民之效力分類 033
參、依行政之法律拘束性為分類 033
肆、依組織制度為分類 034
伍、依行政事務領域為分類 035
陸、依行政行為的法律形式為分類 036
第四節 法律二元論-兼論公私法區別理論 046
壹、利益說 047
貳、主體說 048
參、隸屬說 049
肆、新主體說(修正主體說) 049
伍、輔助判斷標準 051
陸、公私法區分之典型案例 052
第五節 國家行政行為形式的選擇自由 054
壹、理論概要 054
貳、選擇自由與公私法判斷之關聯 054
參、理論基礎 055
第六節 雙階理論 055
壹、理論概說 055
貳、實例 056
參、理論缺失 061
肆、修正理論之提出 062
伍、雙階理論之新觀點 063

第二章 行政法之法源與規範審查 069
第一節 行政法法源之意義概說 073
第二節 成文法源 075
壹、憲法 075
貳、法律 076
參、行政命令 076
肆、自治規章 083
伍、條約(國際法) 088
第三節 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 092
壹、習慣法 092
貳、行政慣例(行政先例) 095
參、司法判解 095
肆、一般法律原則 101
第四節 法源位階 103
第五節 法規範之審查 105
壹、命令違憲之審查 105
貳、法律違憲之審查 106
參、命令違法之審查 107
第六節 法規效力論(行政法時之效力) 113
壹、法規的生效、施行與失效 113
貳、法規不溯及既往原則 115

第三章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23
第一節 明確性原則 127
壹、意義 128
貳、內涵 129
第二節 平等原則 139
壹、意義 139
貳、憲法相關規定及內涵 139
參、平等原則之審查流程. .141
第三節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150
壹、意義 150
貳、理論基礎 151
參、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之要件 151
肆、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之作用-行政規則之間接對外效力 152
第四節 情事變更原則 152
壹、意義 152
貳、情事變更原則在行政法上的實證化 153
第五節 誠實信用原則 154
第六節 信賴保護原則 159
壹、信賴保護原則之重要性 159
貳、信賴保護原則之意義 160
參、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 160
肆、信賴保護原則適用之效果 161
第七節 比例原則 171
壹、意義 172
貳、比例原則之操作 172
參、比例原則在我國的實證化 173
第八節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181
壹、意義 182
貳、法理依據 182
參、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法位階 182
肆、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型態(判斷依據) 182
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於我國行政法上之體現 183
第九節 公益原則 186
壹、公益之意義 186
貳、公益概念之特徵-「不確定性」 186
參、公益之探求-「基本權交互影響」理論 187
肆、公益優先性 188
伍、公益原則之體現-以情況決定(情況判決)為例 188
第十節 人性尊嚴原則 194
壹、人性尊嚴之意義 194
貳、人性尊嚴之本質內涵 194
參、人性尊嚴的審查-客體公式 194
第十一節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195
壹、「正當法律程序」之內涵 195
貳、「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在我國憲法上之基礎 196
參、「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在我國實務上之運用 196
第十二節 有利不利一體注意原則 234

第四章 行政之羈束性(依法行政原則) 243
第一節 法治國家之概念 247
壹、意義 247
貳、法治國家之原則 248
參、依法行政原則與法律保留密度理論 249
第二節 依法行政之意義 249
壹、概說 249
貳、法律優位原則(法律優越原則) 250
參、法律保留原則 251

第五章 行政之自由性 299
第一節 行政法的解釋與適用 303
壹、概說 303
貳、行政與司法審查之關係 304
第二節 行政裁量 308
壹、意義 308
貳、裁量之種類 310
參、裁量之法律拘束 315
肆、裁量瑕疵與司法審查 316
伍、裁量收縮論 319
第三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 322
壹、意義與分類 322
貳、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司法審查 324
參、判斷餘地理論 324
肆、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之區分 335

第六章 行政法律關係與特別權力關係 347
第一節 概說 351
第二節 行政法律關係之發生 352
壹、行政法律關係之要素 352
貳、行政法律關係之開啟 353
第三節 行政法律關係之分類 354
壹、依規範對象的特質而為分類 354
貳、依存續時間而為分類 355
參、依目的區分 355
肆、依當事人數目區分 356
第四節 行政法律關係之內容-公權利理論 356
壹、概說 356
貳、主觀公權利之判斷 358
參、公權利與反射利益之區別 365
第五節 行政法律關係之繼受 387
壹、行政法上義務是否具有可繼受性?可否移轉? 387
貳、行政法上義務有無繼受的法律依據 388
第六節 特別權力關係 390
壹、概說 390
貳、範圍 391
參、特徵 391
肆、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演變 392
伍、我國實務見解 394
陸、我國相關學說之發展 431

第七章 行政處分 447
第一節 行政處分之意義(概念特徵)(要素) 451
壹、行政機關之行為→與內部單位之行為區別 453
貳、公權力行為→與私經濟行為區別 464
參、直接發生法律效果(法效性)→與事實行為區別 465
肆、單方行為(單方性)→與行政契約區別 467
伍、外部行為(外部性)→與內部指令區別 468
陸、具體事件(個別性)→與行政命令區別 468
第二節 行政處分之種類 482
壹、以是否需當事人或其他機關之協力為準 482
貳、以對相對人發生之效果為準 489
參、以受法律拘束之程度為準 493
肆、以處分之內容為準 493
伍、以有無附款為準 498
陸、以是否須具備法定方式區分 514
柒、行政處分概念要素與種類之爭點補充 514
第三節 行政處分之成立、生效及處分相對人之參與程序 550
壹、行政處分之作成方式(程式) 550
貳、書面行政處分之記載 550
參、理由附記 551
肆、行政處分之教示與更正 552
伍、行政處分之通知 555
陸、行政處分相對人之陳述意見與聽證 555
柒、行政處分之生效 559
第四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 561
壹、行政處分之效力時點 561
貳、行政處分之效力內容 562
參、行政處分效力之實現-行政處分之自力執行力 582
肆、行政處分效力之始終及停止 582
第五節 行政處分瑕疵論 584
壹、行政處分之合法要件 584
貳、瑕疵行政處分概說 588
參、無效之行政處分 592
肆、得撤銷之行政處分 597
伍、瑕疵行政處分之補正 597
陸、瑕疵行政處分之轉換 599
柒、行政處分之更正 601
第六節 行政處分之廢棄 602
壹、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 603
貳、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 615
第七節 公法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632
壹、消滅時效之期間與法律效果 632
貳、消滅時效之中斷與重行起算 640

第八章 行政命令 657
第一節 行政命令概說 661
壹、行政命令之名稱與意義 661
貳、行政命令存在之必要性 662
參、行政命令之種類 663
肆、委任立法 665
伍、行政命令違法之審查 666
第二節 法規命令 666
壹、意義 666
貳、法規命令之合法要件 668
參、訂定法規命令之程序 682
肆、法規命令之生效與無效 683
伍、法規命令之監督 684
第三節 行政規則 688
壹、意義 688
貳、行政規則之種類 690
參、行政規則之合法要件 693
肆、行政規則之效力 694
伍、行政規則之廢止 696
第四節 職權命令 698
壹、意義 698
貳、職權命令之合法要件 705
參、職權命令之實例 705
第五節 行政命令於現行實務之運作問題 706
壹、規範赤字 706
貳、中央與地方法相互衝突-兼論地方自治行政法 706
參、行政命令之適用 729
 
 



  哈囉各位讀者大家好,又到了寫序的時間了,首先要感謝各位讀者的支持,這本小書才能進入三版的改版(鞠躬)。好啦,本次改版主要是針對文字內容進行潤飾、錯字修改,更重要的是針對許多實務見解予以刪減,除了補充最新的最高行政法院決議外,並將釋字更新至第777號解釋。

  此外,許多讀者不斷來信或私訊詢問,甚至PTT國考版上也有網友在詢問,這本行政法開講系列與筆者另一本小書「互動式行政法」有何不同(底下甚至有鄉民朋友直接留言這二本書是一樣的,阿你是全部翻過了是嗎!翻你個白眼!)。

  好,平心靜氣而論,這二本書主要是定位與取向不同,簡單來說,行政法開講是專門寫給律師、司法官、行政執行官、三等書記官、高考二級或法制的讀者們,互動式行政法則是寫給除了上開考生以外的所有讀者們,所以體系定位與取向均有不同,當然在基本概念的說明上,有許多部份是重疊的(阿行政法就長這樣啊不然勒!),但細心的讀者們如果仔細比較就可以發現,行政法開講中所挑選進來的題目,都是較有難度或較有代表性的題目,實務見解或內容的說明,其實都有些部分是比互動式行政法更為進階,也就是在其他考試可能不會考,但司律考試會考的部分,因此這二本書還是不同的,也請讀者們參閱自己的考試取向後挑選適當的用書來使用,感謝。

  最後,筆者依循往例要來寫個感謝文了。首先,這本小書能夠問世當然要感謝出版社的全體同仁們在這本書的出版過程中提供許多無私的協助,包括了前編輯可愛的金俐妹妹,也謝謝後來接手的微晴,經理小伍哥的包容,大家的辛苦加班趕工才能讓本書可以順利的問世而不至於難產,真的很謝謝你們包容筆者的忙碌與盡力配合筆者的時間,謝謝你們!

  此外,還要感謝金榜函授、南儒、高志、高儒、屏儒以及中志的全體同仁們平常於工作上對於筆者的照顧,也要感謝這些地方的講義組同仁們時常幫我趕工講義,筆者同樣感謝,謝謝你們,辛苦了!

  當然還要感謝艾倫歐燁等老師們以及富農五少的其他成員們,感謝你們豐富了我的生活,沒有你們,筆者的生活恐怕就不會這麼精采了。也要謝謝事務所全體同仁在筆者工作上的協助,如果沒有你們的大力幫忙,恐怕我也是連睡覺都不可能了!

  最後當然要感謝的就是生我養我的家人們,謝謝你們從小到大對我的包容與照顧,還要忍受我的小任性,如果沒有你們的栽培,就不可能有現在的我,如果我有那麼點小小的成就,也請讓我將這些小小的成就與你們分享,我愛你們!

  最後的最後當然就是要祝福所有使用本書的讀者們都能夠身體健康、平安快樂、心想事成、金榜題名,如果真的累了,別忘了休息一下,蓄積能量再衝刺喔!加油!

呂 晟2019年8月29日
書於安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4816118
  • 叢書系列:
  • 規格:平裝 / 768頁 / 17 x 23 x 3.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三版
  • 出版地:台灣
  • 本書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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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居山方便開示 六月二十三日(1955年8月10日) 辦道這一法,說難也難,說易亦易。難與不難是對待法,古人真實用心,一點不為難,因為此事本來現成,有什麼難呢?信不及就為難了。若真正為求了生脫死而辦道,能把自身看輕,了身如幻,一切事情看得開,不被境轉,辦道就容易。 人沒有不想學好,誰也想成聖賢,誰都怕入地獄。但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很多人行起來就為難,何以呢?比如世人說好話「恭喜發財、富貴榮華」,誰都歡喜。若說你「家敗人亡」等不吉祥話,誰都不願意。可見人人都想好。但何以偏向壞處跑呢?這隻由放不下罷了。 古來各城市都有城隍廟,檐下掛一個大算盤,是要和人算善惡帳的。有一匾額寫道:「你又來了。」兩柱有一幅對聯:「人惡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又「天堂有路,人人不肯去;地獄無門,個個要進來。」凡人常動機謀、弄巧妙,吃不得虧,事事都計較合算不合算。惡人誰也不敢近,怕吃他的苦頭,讓他忍他散場了。但因果報應,天是不怕惡人的。 我們坐禪念佛,本為了生死,由於無明貢高,不能忍辱,不除習氣,雖有修行善因,還免不了苦果。生死不了,隨業受報,所以說「你又來了」。本來在地獄受苦已畢時,十殿閻王吩咐過,叫你不要再來,再來沒有好事。由於你放不下,所以依舊犯罪,去了又來。 世人愚迷,作惡不行善,遂招苦果。出家人是不是想出苦呢?如不想脫苦,何必入空門?入空門則了無一物可得,萬事皆休,還有什麼天堂地獄?但如不證得四大皆空,五陰非有,就不算得入空門。要入空門,最好多多研讀《楞嚴經》。全經前前後後,所說不離五陰,其中開五陰而說六入、十二處、十八界,內而身心,外而器界,不出色受想行識五陰。經中說凡說聖,說悟說魔,皆是闡明五陰非有,教我們照破五蘊皆空,最後說知有涅槃,不戀三界,指出五陰魔邪。無一不是說五陰。色陰上,淫色是生死根本,殺盜淫妄是地獄根本。五陰照空,即脫生死,不復輪迴。 如何照呢?照是覺照,時時刻刻依經所說,用智慧觀照五陰,照得明明白白的,就見五蘊皆空了。在觀照之初,未能全無妄想,這不要緊。古人說:「不怕念起,只怕覺遲。」若妄念一起,你能覺照,就不隨妄轉。不能覺照的,坐香怕腿痛,禮佛怕腰酸,躲懶偷安,天堂路不通,自然要進地獄。 寒山大士詩云:「人間寒山道,寒山路不通。夏天冰未釋,日出霧朦朧。似我何由屆,與君心不同。君心若似我,還得到其中。」寒者寒冷,冷到夏天冰還未釋,日出還霧。我這一片冰心,與君不同,君能似我,就能到寒山中,否則寒山路不通。學道之人,要見五蘊皆空,首先要灰心冷意,縱使炎天如烈火,難消冰雪冷心腸,才能與道相應。 昔閭丘胤出牧丹邱,臨途之日,乃縈頭痛,醫莫能治。乃遇一禪師名豐干,言從天臺山國清寺來,特此相訪,乃命救疾。師乃舒容而笑曰:「身居四大,病從幻生,若欲除之,應須凈水。」時乃持凈水上師,師乃噀之,須臾祛殄。乃謂胤曰:「臺州海島嵐毒,到日必須保護。」胤乃問曰:「未審彼地,當有何賢,堪為師仰?」師曰:「見之不識,識之不見。若欲見之,不得取相,乃可見之。寒山文殊,遁跡國清。拾得普賢,狀如貧子。又似瘋狂,或去或來,在國清寺庫院走使,廚中看火。」師言訖辭去。 胤乃進途,至任臺州,不忘其事。到任三日後,親往寺院,躬問禪宿,果合師言。到國清寺,乃問寺眾:「豐干禪師院在何處?並拾得寒山子,現在何處?」時僧道翅答曰:「豐干禪師院在經藏後,即今無人住得,每有一虎時來此吼。寒拾二人,現在廚中。」僧引胤至豐干禪師院,開房唯見虎跡。遂至廚中灶前,見二人向火大笑,胤便禮拜。二人連聲喝胤,自相把手,呵呵大笑叫喚。乃云:「豐干饒舌饒舌,彌陀不識,禮我何為?」僧徒奔集,遞相驚訝,何故尊官禮二貧士?時二人乃把手出寺,即歸寒巖。胤乃重問僧曰:「此二人肯止此寺否?」乃令覓訪,喚歸寺安置。 胤乃歸郡,遂置凈衣二對、香藥等物持送供養。時二人更不返寺,使乃就巖送上。寒山子高聲喝曰:「賊!賊!」退入巖穴,乃云:「報汝諸人,各各努力。」入穴而去,其穴自合,莫可追之。拾得又跡沉無所,乃令僧道翹等,具往日行狀。唯於竹木石壁書詩,並村墅人家廳壁上所書文句三百餘首,及拾得於土地堂壁上書言偈,並纂集成卷,流通世上。 據寒山自己說:「五言五百篇,七字七十九,三字三十一,都來六百首。一例書巖石,自誇雲好手,若能會我詩,真是如來母。」又云:「家有寒山詩,勝汝看經卷,書放屏風上,時時看一遍。」拾得詩云:「有偈有千萬,卒急述應難,若要相知者,但入天臺山。巖中深處坐,說理及談玄,共我不相見,對面似千山。」寒山拾得的詩,流傳到今,一向受人尊重,儒家亦多愛誦之。他兩大士出口成文,句句談玄說理,不要把他作韻語讀,若作韻語讀,則對面隔千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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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取自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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